按照海德格尔的看法,“语言本身从根本的意义上说是诗”[1]。但通常人们所说的语言已经异化、堕落成了概念式的语言,所以通常的“人言”、“小言”不能通达“道言”、“大言”。
日常语言和科学语言的“小言”是否就完全无助于“大言”呢?对于概念式的“小言”来说,“道言”或“大言”确实不言、不可说,但这类语言(概念式的语言)却可以“反映”、“折射”(伽达默尔语)或“指出”、“意味”(维特根斯坦语)那“不可说”的“道”,也就是可以“间接地烘托”(不同于“诗意地直接言说”)那“不可说”的“道”。关于这个问题,我在这里不想多说。
2.知觉中的东西言说着“道言”
我在这里想多花点篇幅来说明的是关于个人知觉中的东西是否可以用语言表达的问题。我之所以要谈这个问题,是因为有一种观点认为语言的言说或“道言”“太抽象”,“太形而上”,不如谈人的现实知觉中的东西更为“实在”。因此,对于持这种观点的人来说,我的主题应着重谈知觉中的东西是可说还是不可说的问题。在我看来,这个问题首先涉及对“实在”的理解。我不同意所谓“道言”不实在或太形而上的看法,但这里不是争论这个问题的场所。无论如何,知觉中的东西是可说还是不可说,这的确是一个值得研究讨论的问题。